元阳县

全景展示生态人文之美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

发布时间:2023/5/27 16:23:5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摄影(像)艺术发现美、传播美、弘扬美的作用,即日起,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开始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无人机镜头,鸟瞰千年哈尼梯田,全景展示哈尼梯田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彰显“森林、村庄、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哈尼梯田文化魅力,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赛主题

千年梯田·千尺鸟瞰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中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宣传部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云南画报社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元阳县委

元阳县人民政府

三、作品征集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2日—12月10日,面向国内外创作者公开征集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作品;

第二阶段:12月16—17日,部分专业人士、中央驻滇和省、州、县主要新闻媒体及部分新媒体,对元阳哈尼梯田进行现场集中拍摄。其他无人机摄影(像)爱好者可通过大赛官方小程序自愿报名领取参赛证参加(不安排食宿行)。集中拍摄期间,凭参赛证可免哈尼梯田景区相关门票。

四、评选推荐

12月17—18日,邀请省内外专家,从征集作品及现场集中拍摄作品中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同期在元阳举行无人机摄影(像)论坛,公布大赛评选推荐结果。

五、举办展览

年1—3月,挑选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分别在昆明、蒙自、元阳三地举办作品巡展。

六、评选结果及稿酬

评选结果以大赛组委会推荐作品的形式正式公布,并根据不同类别和档次核发税前稿酬。

(一)征集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元

(二)现场拍摄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元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

限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境内哈尼梯田自然风光、人文故事。

(二)作品形式

1.照片。摄影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可做轻度简单后期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接片除外)、多次曝光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不低于5MB,可以是单照或组照(组照不超过10幅/组)。

2.视频。视频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是真实原创作品,不接受任何非实景元素增减。格式为MP4、高清×,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鼓励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可添加配音、配乐、字幕等制作元素。

3.征集类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截稿时间(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申报即可参赛。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组)。每个参赛作品须配有字以内的作品简介,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片中所涉人物。

4.参加现场集中拍摄的每位创作者,须于截稿时间(年12月17日12时)前提交不少于1幅作品。

(三)参赛方式

1.参加作品征集,投稿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作品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组委会制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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