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风景 >> 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强调“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实践告诉我们,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全面振兴的起点、城乡融合发展的起点,必须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脱贫攻坚中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力量和攻坚精神更好地承接和传递到乡村振兴中,把决战脱贫攻坚的制度机制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治理效能,从而让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壮阔实践和巨大成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元阳县在哈尼梯田大力发展“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抓好机制衔接,保持战略定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为了实现这个承诺,提出并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形成“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并一以贯之被对应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可以说,这是决战脱贫攻坚的成功实践和最大启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领导一切的,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乡村振兴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党和国家的大战略,作为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急于求成、贪大求快,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到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还要求我们必须各司其责、勇于担当,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乡都是“抓落实”的末端,在“抓落实”上承担主体责任,市县到乡镇的党委和政府领导要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尽锐出战、狠抓落实。特别是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既要运筹帷幄、也要冲锋陷阵,做到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扑下身子、亲力亲为。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还包括目标任务的引领、工作标准的把控。脱贫攻坚的标准就是“两不愁三保障”,本质是保障基本需要、持续稳定增收、提升发展能力。乡村振兴也有明确的标准,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五句话”,其中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并以“生活富裕”为中心任务和根本目的,实现每一个农户实实在在的增收、稳稳当当的脱贫、切切实实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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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方法延续,确保落实有力。脱贫攻坚作为扶贫开发进程的一个相对集中和特殊的阶段,最大的特点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的核心要义在于“精准”二字,重点就是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载体就是因村、因户、因人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目标就是到年,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要求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精准方略的本质,就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大呼隆,更不搞强迫命令,针对致贫原因抓帮扶、针对群众需求抓帮扶、针对短板缺项抓帮扶、针对稳定脱贫抓帮扶。
乡村振兴必须大力推行精准施策法,用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精准,用深入调查研究确保精准,用健全制度措施强化精准,打好政策组合拳。当然,既要与脱贫攻坚一脉相承,也要区别于脱贫攻坚工作,通过顶层设计、政策措施、实施方式的细化与调整,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重点放在因村施策上。在精准施策的方法统筹下,又可以派生出许多具体的工作方法,例如一线工作法。就是要牢固树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切工作都在于在一线抓落实”的理念,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划分到区域、体现到肩头,让工作责任压实在一线、政策措施落实在末端、督促指导和成效检验在基层,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落地生根。
再如问题调度法。始终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级开展问题调度,根据既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将问题整改落实、清零销号的过程作为工作落实的过程。稳步解决边缘贫困群体的相对贫困问题,同时抓好具有普惠性标志性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着力巩固产业和就业扶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再如资金统筹法。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把各类财政资金统筹起来使用,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带动社会资金的作用,保证资金精准落实到一村一寨,切实杜绝各自为战、重复浪费、末端梗阻等问题。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发生。
石屏发展白萝卜产业助农增收走上致富路。资料图
抓好力量聚集,提升工作合力。凡事事在人为,人是最关键的因素,也是最活跃的因素。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众人拾柴火焰高”。乡村振兴也需要凝聚磅礴力量,聚集多种资源。“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持续强化基层特别是村组党组织建设,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还是根本所在。要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培养成为政策上的明白人、致富上的带头人,培养和造就一批敢担当、能力强、作风硬的基层组织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工作力量的聚集,还需要充实上级工作力量到基层一线,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继续用好驻村工作队这一支有生力量,把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一线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主题,扎实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技能培训、示范带动、氛围营造等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要在人才上做好引、育、用三个字的文章,优化和配置以人才为核心的各种生产要素,做到外“引”一批乡贤能人,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家、大学毕业生、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城市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内“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依靠群众自身的力量办好老百姓自己的事;重“用”一批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的综合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从而,加快现代文明向农村的传播、现代服务向农村的延伸、现代要素向农村的注入、现代生活向农村的普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屏边群众搬离“穷窝窝”幸福“稳妥妥”资料图
抓好精神传承,注入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决战脱贫攻坚,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并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历史性成就,广大农村发生着有目共睹的可喜巨变,人民群众步入全面小康生活的快车道。
广大扶贫工作者与人民群众一起,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略决战脱贫,拿出攻城拔寨、滚石上山的干劲决战脱贫,运用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方法决战脱贫,始终把群众利益和脱贫质量放在第一位,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到更加注重深度贫困地区攻坚,从注重减贫进度到更加注重脱贫质量,从注重外部帮扶到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逐步锻造出可歌可泣、气吞山河的新时代脱贫攻坚精神,这就是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精神,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精神。
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勤劳致富是“拼”出来的,只有干出来的精彩,没有等出来的辉煌。“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云南西畴精神,也就是新时代脱贫攻坚精神的一个缩影。乡村振兴要贯彻和运用好新时代脱贫攻坚精神,把“干”字贯穿始终,下足“绣花”功夫,注重末端落实,把措施“写”在田间地头上,把成效“挂”在群众笑脸上。所谓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就是要不断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一盘棋、咬定目标不放松,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发展规律,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不急于求成,也不固步自封,一方面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一方面增强专业素养,发扬工匠精神,追求品质、精益求精、稳步推进。
所谓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就是要不断强化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理念,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着力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创新乡村治理体系,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一个新台阶。
所谓坚韧不拔、自强不息,就是要不断强化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的理念,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在乡村振兴中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闯出一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人民群众是脱贫攻坚的主体力量,也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广大干部要始终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德治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从根本上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变“要我振兴”为“我要振兴”,继续努力在致富路上奔跑,走向更加富裕的美好生活。
作者李熙(作者系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