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特产 >> 各位考生红河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笔试考前提示
提示一
请于年6月23日9:00至开考前
自行打印准考证
提示二
准考证打印方法
方法一:进入红河青少年网
点击下方菜单“准考证”即可进入打印页面。
提示三
考点详细地址及地图指南
1.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
一、请考生于考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考生还应严格遵守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红河州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要求。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划分以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6月19日公布最新名单为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属于A、B、C、D类地区来(返)红河州的考生,需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按分类管控要求完成相应的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结束后,由集中隔离点出具完成集中隔离的证明;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由入蒙后所在地社区出具完成居家隔离观察的证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隔离观察期间不能参加考试。 (二)14天内有边境县旅居史的的考生,必须持有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另有规定,按属地有关规定执行。 (三)红河州外考生抵红河州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红河州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四、考生须于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除满足以上第三条(一)、(二)、(三)款规定外,参加考试时,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学校。进入考点学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五、“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学校。 六、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一)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二)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八、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学校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考点学校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医院就诊排查。 十一、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二、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后续会根据云南省和红河州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 三、考生自备黑色墨水(中性)笔、橡皮、2B铅笔。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入考场,除规定文具、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外的其他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门口(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必须全部切断电源;如未带包,手机等物品自行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填写本人姓名后用订书机封装)。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除自备的黑色墨水(中性)笔、橡皮、2B铅笔及准考证、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四、卷均有塑封,考生有权利和义务在监考人员拆封前查验试卷密封状况并签字。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要求,并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除规定填写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及准考证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未按要求作答将会影响考试成绩。不得在规定开考时间前答题。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严禁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答题卡。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交头接耳,严禁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严禁传递物品或信息。 八、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不得继续答题,应立即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原坐静候。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答题卡。 九、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特别提示:1.本规则依据人社部第35号令制定,违反本规则将按35号令规定处理。请考生诚信参考,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2.答题情况将进行雷同鉴定,鉴定为答卷雷同的,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根据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当天提前抵达考试地点,考点学校不提供停车位置,请妥善安排出行方式。4.考生坐错座位且未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主动报告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5.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6.请考生密切 二、考试当天,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抵达考点,以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 三、请广大考生和送考人员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和配合交警的疏导和指挥,以免造成交通拥堵。提示七项目办咨询电话红河州项目办:-蒙自市项目办:-个旧市项目办:-开远市项目办:-弥勒市项目办:-建水县项目办:-石屏县项目办:-泸西县项目办:-元阳县项目办:-红河县项目办:-绿春县项目办:-金平县项目办:-屏边县项目办:-河口县项目办:-
青春红河,有你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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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羽审核:方保川终审:杨春投稿邮箱:hhtzwx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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