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经济 >> 元阳县践行三个工作法推动民族工作高质
近年来,元阳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践行项目工作法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具体化”
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编制《元阳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年)》《元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规划(---年)》等系列文件,将民族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扎实推进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实现民族工作由“无形抓、抓无形”到“有形抓、抓有形”,全面推动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践行一线工作法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准化”
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与元阳县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深度融合,精准对标对表创建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坚持带着问题走入基层、带着思考进入实践、带着感情深入群众,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工作在一线谋划、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落实。
践行典型引路法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化”
坚持精准选树典型,截止目前,全县共创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中国传统村落村寨7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4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3个、示范家庭户、示范岗位个。年创建成为全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共命名了县级示范单位个、示范家庭户,2个集体和6人被红河州委表彰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年元阳县表彰模范集体50个;年组织申报推荐第四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和第二批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个、示范学校1所,全面提升了创建工作示范效应。
编辑:肖琳平
责编:申薇琦
审核: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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