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经济 >> 元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1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
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元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三)岗位基本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退役军人、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3月3日至年3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元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元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动车驾驶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年3月11日下午14:30;
(二)面试地点:元阳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主要是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成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面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3月12日至16日);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元阳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
九、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含五险),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工会会员入会手续,按规定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十、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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