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风景 >> 元阳县俄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陆玺安,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官田社区社保专干金湘楠,利用职务便利,实收少缴、实收不缴侵吞居民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问题。年5月至10月,金湘楠利用担任青华街道官田社区社保专干的职务便利,采取实收少缴、实收不缴的方式侵吞官田社区名居民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17.7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年3月,金湘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红河州元阳县俄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陆玺安,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收缴建档立卡养老保险费等款项问题。年10月至年1月,陆玺安利用担任俄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其保管的养老保险未退款、收缴建档立卡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新参保资金等款项现金共计2.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陆玺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田坝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杨权照,未按时上缴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导致部分群众养老保险未参保或缴费未到账问题。年6月至年12月,杨权照在负责中城镇田坝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期间,未按时上缴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导致部分群众养老保险未参保或缴费未到账,共涉及群众31人、金额元。年4月,杨权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瑶区乡纳卓村委会副主任依温为,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挪用村民上交的养老保险费问题。年6月至10月,依温为利用担任瑶区乡纳卓村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将收取的部分村民年度养老保险费用4.3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涉及8个村民小组人。年8月,依温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老百甸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社保协办员易绍学,将他人委托代为办理的社保卡资金随意支取问题。年8月到年3月,扬武镇老百甸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社保协办员易绍学,在为村民杨某某办理社保卡注销、转取过程中,未经杨某某及其家人同意,先后18次支取杨某某社保卡上资金5.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并将社保卡遗失。年12月,易绍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清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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