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

官方回应孕妇未做胸透被事业单位拒录用

发布时间:2023/5/17 16:19:51   

怀孕期间参加教招考试获得笔试第二名、面试第一名,却因缺项体检中的胸透项目,未被录取。近日,河南新乡一女子对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诉讼。12月11日,记者从当事人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于11日上午9点在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当事人希望撤销不予录用的决定。而在法庭上,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却坚决表示,希望法院驳回女子的起诉,他们是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依约行事,未侵害妇女合法权益。12月11日中午,该案未当庭宣判。

因怀孕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提起行政诉讼

年,小晴(化名)报名参加了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的招聘考试,获得了笔试第二名、面试第一名的好成绩,但最终却因为缺项体检中的胸透项目,未被录取。小晴称,与她同批的共有10名孕妇。有一名孕妇剖腹产后补做了胸透后,被录取了;还有一名为了能被录取,去做了流产。还有我们后一批报考的孕妇就被录取了。小晴说。在体检前,小晴还电话咨询了平原示范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自己怀孕不能做胸透,而对方表示没事。在当时交体检报告单时,小晴还补充了一份怀孕证明。

因为我是孕妇,不能做胸透,做胸透的X射线会对胎儿发育有影响。小晴说。

记者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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