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特产 >> 撞人后私了没谈妥,肇事司机当场逃逸,民警
河南商报记者高鹏/文记者王春胜/图
年1月2日,是新年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牟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广义终于如释重负,压在他心头的一起肇事逃逸案事发后两个月终于成功告破,肇事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年10月30日晚,常年在中牟县万邦物流园打工的南阳市镇平县人王某下班后骑着电动车回居住地休息。
他沿着万洪公路北侧的非机动车道一路向西行走,大约21时30分左右,当行至到一个加油站入口处时,一辆货车突然右拐将他挂翻在地,电动车被碾压在货车的车轮下,王某摔倒后全身多处受伤。
肇事司机下车看了看现场后,开车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加油站一名员工刚好经过事故现场,就和朋友将王某、电动车扶了起来,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指令后,中牟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到了事故现场。当询问王某和目击者时,均没得到有关肇事车辆的车牌等有价值的线索。
肇事车去了哪里?车辆为什么要逃逸?事故民警张广义和同事围绕现场展开了调查,他们在广泛调查走访的基础上,还调取了现场周边的监控。加油站入口处的监控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瞬间,但看不清肇事车的号牌。
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车辆,张广义又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段与周边的监控记录进行比对,仍然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随后,办案民警辗转到郑州,在兄弟单位的帮助下,调取大量的监控视频信息,经与肇事车辆比对,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的车牌号,该车属于郑州一家快递公司的车辆,经常在中牟辖区出没。
张广义电话通知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让其到中牟县交警大队说明情况。后经该公司负责人辨认,确认肇事车就是其公司的车辆,并查到了当天该车的驾驶人。
年1月2日,交通肇事嫌疑人姜某来到中牟县交警大队,在大量的监控照片下,对自己的肇事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姜某现年31岁,是南阳邓州人,在郑州居住。事发当天下午,他从郑州市南三环一家快递公司仓库装上货,往中牟县快递中心送,当他沿万洪路自西向东行驶到万邦西侧路俭桥红绿灯处时,想到路北侧的加油站加油,于是在红绿灯路口掉头,又沿万洪路自东向西行驶,就在他要进加油站时,与王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王某受伤,当姜某提出与王某赔钱和解时,由于双方没能谈妥,姜某驾车逃逸。
医院出具的病例,受害人王某身上多处骨折,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作出姜某承担这次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姜某不但要承担王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还对姜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罚款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且其B2驾驶证也被降级为C1证。
(河南商报编辑施尚景实习编辑熊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