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特产 >> 悬赏1000元失信被执行人韦诗武原阳县陡
失信被执行人:韦诗武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
年龄:32岁
住址:原阳县陡门乡韦城村中区一街19号附1号
执行案号:()豫执号
立案时间:年9月9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韦诗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年5月23日作出的()豫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韦诗武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元。韦诗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书:()豫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韦诗武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元;执行费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悬赏声明:凡是向原阳县法院举报韦诗武下落或法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结的该院将按照申请人的承诺对提供线索者给与元的奖励。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孙法官。。
作者/来源:原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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