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

宋小女给司法机关出了一个难题一场众人

发布时间:2023/6/8 18:37:10   
李从悠 http://m.39.net/disease/a_5387160.html

12月7日,江西南昌,宋小女在自己的个人社交帐号上发表:自己和张玉环正式补办离婚手续。

此前报道:

年,张玉环“出事”,宋小女既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又要照顾家里年迈的老人,还要为张玉环的事情进行奔波上访。年,宋小女被查出患有子宫癌,她甚至想到了轻生,但被现任的丈夫给救了下来,两人走到了一起。但宋小女也没有忘掉张玉环,改嫁还设了3个条件:第一,我家张玉环被冤枉关起来了,我随时要去看张玉环;第二,帮我照顾我儿子,不用对他们多好,比别人好一点就行;第三,我想去乡下看婆婆。今年8月4日,法庭宣判张玉环无罪释放,宋小女称希望他能拥抱一下自己。

以上报道虽然未经官方证实,但当事人近期一直频繁出境,从未做出过相反的表述,应该属实。

宋小女的行为,目前在网络上褒贬不一,笔者不做妄评。

但是,仅就宋小女的两段“婚姻”而言,涉及到一个很严肃的法律问题——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宋小女与其现任“丈夫”以夫妻名义同居时(是否领取了结婚证尚未披露),与张玉环并未离婚。

如果宋小女与其现任“丈夫”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构成重婚罪没有问题。

如果宋小女与其现任“丈夫”并未领取结婚证,是否也构成重婚罪?

对于此种情况,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做过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2.1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后发生的事实上的重婚关系是否按重婚罪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无论宋小女与其现任“丈夫”是否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宋小女与其现任“丈夫”均已构成了重婚罪。

重婚罪是不告不理吗?

通常所谓“不告不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三类刑事自诉案件之一。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需要明确的是,重婚罪,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以下四类: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条规定的)。

显然,不包括重婚罪。

宋小女的行为超过刑事追诉时效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重婚罪法定最高刑为二年,也就是说,重婚罪的刑事追诉期为五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该条同时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目前状况显示,宋小女两段婚姻均持续至今,尚在追诉期限内。

相关案例

1、李树芬重婚案

公诉机关: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终审法院: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浙08刑终31号

犯罪事实:年5月,被告人李树芬与杜某1在衢州市衢江区××镇××登记结婚,二人婚后于年10月生育一女,年李树芬因家庭纠纷离家出走。年12月,李树芬明知自己与杜某1并未解除婚姻关系,仍与徐某在云南省元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在衢江区上方镇共同生活至今,并生育一女一子。

判决结果:李树芬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张志勇故意杀人、盗窃、重婚案

终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粤刑终号

犯罪事实:张志勇年与王某某登记结婚,后一直持续婚姻状况。张志勇在有配偶期间又和被害人曾某1以夫妻名义同居,于年起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和乐路×××房共同居住生活。年1月l1日凌晨,张志勇在白云区太和和乐路×××房因感情纠纷与曾某1发生争执,持木棍多次殴打曾某1头部致曾死亡,并将曾某1的尸体进行肢解,抛尸于白云区流溪河中。

判决结果:被告人张志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难题

本来,重婚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但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不告诉,司法机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少主动启动追诉程序。

像宋小女这样高调出境,明目张胆地挑战法律底线,有关部门如果再装聋作哑,则就涉嫌玩忽职守了。(当然,是否真正追究另当别论。)

你说,这不是添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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