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

怀孕体检没做胸透未被录取,女子状告当地教

发布时间:2023/5/19 13:18:2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陈晨

河南原阳县的许女士在年6月报名参加了由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联合组织的教师招聘,并以笔试第二,面试第一,总成绩第一的成绩通过了考试。但在体检环节,因为许女士怀有6个月身孕,不能进行胸透项目的检查,最终许女士因体检结果不全,体检不合格,未被录取。今年11月,许女士将两家组织单位告上了法庭。12月11日上午,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许女士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兰安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中午11点半。钟兰安表示,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组织单位一方认为原告许女士一方过度解读妇女权益,误解了本次教师招聘的法律性质,将缔约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行政范畴诉诸法律,明显错误。恳请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钟兰安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提供了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的答辩状。答辩意见显示,首先,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认为本案不属于行政案件受理范围,“此次招聘教师一事,实际上属于民事劳动合同关系。”在答辩意见中,教体局认为本案已过行政诉讼期限,“本案中,答辩人在年9月3日在网站上公开发布了拟聘用人员名单,被答辩人也随即知晓,其在年11月2日才提起行政诉讼,明显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应裁定驳回起诉。”

最后答辩意见显示,“被答辩人未认真研读招聘公告,因自身原因,拒绝做胸部x光片项目,进而导致其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答辩人对其不予录用,并非所谓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而是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依约行事。”

钟兰安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他在法庭上对此进行了反驳,首先该案是两个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做出的行政行为,有相对的利害关系人,所以属于行政诉讼。关于诉讼时期问题,钟兰安表示,受疫情影响,河南省政府曾发布疫情防控响应,“有三个月的时间,是应该扣除的,再加上当事人的哺乳期,扣除之后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关于教体局在答辩中提到的第三条答辩意见,钟兰安曾表示,怀孕是妇女特有的生理特征,怀孕后不能做胸透,否则会对胎儿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这种情况下,不能要求孕妇做这样的体检。“在现实中我们国家也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是暂缓体检,等到分娩后可以做胸透时,再去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据了解,在庭审最后,法院宣布庭审结果择日宣判。

钟兰安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庭审结束后,许女士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12月9日,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12月10日上午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此事,不过记者多次拨打工作人员指定的办公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今天下午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电话仍然无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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