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特产 >> 中牟一名9岁女童驾驶电动三轮车误将8岁玩
大河网讯5月5日,中牟县一位9岁女童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因操作不当,误将经常和自己一块玩耍的8岁小伙伴撞伤,医院抢救。
5月6日上午,中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郑庵镇一村庄发生一起电动车撞人事故,有人员受伤,请求处理。接到警情后,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发现,现场已经没有任何痕迹,事故民警只好围绕事故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
经过调查得知,事故发生在5月5日18点多钟,造成这起事故的当事人是一个9岁的李姓小女孩,受伤者是8岁男孩王某。据李某的父亲说,当天下午,他和妻子、儿子开着自家的电动三轮车到地里干活,在路上碰到女儿和她的小伙伴(租住他家房子王某的儿子)在路边玩耍,就让女儿坐车和他们一块去了地里。大约18时左右,女儿说口渴,想回家喝水,妻子就给女儿3元钱,让他到村里的超市买水喝。
李某称,当时女儿是开着电动三轮车去的。18点34分,他接到王某的母亲打来电话说,女儿撞到他儿子了,人快不行了。于是他就一路跑步赶了回去,并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据开车的小女孩李某讲述,当天下午她是和王某先在一块玩的,后来跟爸爸到地里去了,王某自己继续在那里玩。当她开着电动三轮车去超市买水时,正在玩耍的王某也跟着跑了过去,她买过水准备返回时,王某在前面跑,她就在后边开车走。走出十几米后,她想从左边超王某,谁知前面的王某突然向左转了一下,她措手不及,将王某撞倒,车子从王某身上轧了过去。
目前,王某还在ICU病房救治,尚未脱离危险期,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处理事故的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您自觉管好自己的孩子,管理好自己的车钥匙,避免悲剧发生。(胡云峰张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