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元阳县 >> 元阳县简介 >> 元谋县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
元谋县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随机抽取项目清单和执法人员匹配情况公示
为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及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有关工作要求,按照职责职能,年12月14日,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元谋县水务局、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同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并将执法人员与抽取项目进行随机匹配。现将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项目清单和执法人员匹配情况进行公示。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元谋县水务局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年12月14日
年度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省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及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有关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坚持查处并重,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现将年度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抽查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4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实施要点的通知》(云发改招投标〔〕38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二、抽查项目及抽查比例
对年度进入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房屋市政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对象比例为5%。
三、随机抽取
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在音视频全程监控及相关监督人员监督下,摇号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全过程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和记录。
四、检查内容
对被抽取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及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客观、公正、独立评标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六、抽查结果运用
(一)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示。
(二)对在年度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
(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检查情况反馈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检查记录。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应当对检查对象基本信息、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双随机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检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年度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