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

昆明一劳务公司被私刻公章反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23/1/2 20:24:22   

10月24日,昆明的张俊梅焦急等待二审开庭的通知,自己劳务公司被他人私刻公章引发了租赁纠纷,一审的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却判决自己承担连带责任。为此,张俊梅在向二审法院的上诉状中请求“法院重新审理”。

私刻公章签订合同

年初,昆明永棱劳务公司在中标维永高速公路S41标段、蔓金高速公路、元蔓高速公路的部分劳务分包项目后,委托包工头刘文华作为代表负责有关工程事宜。

但刘文华在未经永棱劳务公司书面授权下,为方便业务,私自刻印永棱劳务公司三枚公章,用于未经永棱劳务公司授权的其他工程范围。

年7月,发现刘文华的上述私刻公章后,永棱公司向云南保山施甸县警方报案。同年10月30日,施甸县公安局给予刘文华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查获印章一枚及印有公章的纸张8张。在此之前,云南省昭通市直机关工委曾下发一份问责决定,决定里称“昭通市司法局科员刘华以‘刘文华’身份,从事经营活动,决定给予刘华诫勉(书面)问责。”

在代表永棱劳务公司期间,私自与租赁工程机械的刘某某签定租赁合同,合同上盖有刘文华私刻的永棱劳务公司的公章,因刘文华拖欠租赁费用,刘某某将刘文华以及永棱劳务公司告上法庭。年6月28日,昆明官渡区法院作出判决:在认定永棱劳务公司公章系私刻,而刘文华却未出庭的情况下,判决刘文华支付刘某某18.9万元;永棱公司承担对上述债务的连带支付责任。

互相矛盾的施工地点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刘文华存在私刻公章的事实,但刘文华以永棱劳务公司负责人身份从事民事活动时,“完全有理由相信刘文华有权代表永棱劳务公司。”张俊梅在上诉状中对此“完全无法相信,刘文华私刻公章而租赁吊车,整件事情公司完全不知情,怎么能相信他有权代表公司?另外值得质疑的是:刘某某提交的《吊车租赁协议》记载的吊车设备使用地点是“红河州元阳县元蔓高速11分部工区”,但刘某某提交对应《欠条》记载的设备使用地点却是“蔓金五分部”。这明显是2个不同的工程施工地点。

为此,永棱劳务公司的代理律师高度怀疑本案是原被告涉嫌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企图欺骗法庭达到骗取吊车租金的非法目的。

华商报记者丛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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